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门诊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特制订《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并经门诊部院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
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