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拟采购医疗垃圾委托集中处置服务,现向社会公开进行市场调研,邀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医疗垃圾委托集中处置服务项目市场调研
(二)项目概述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防止疾病传播,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医疗垃圾处置服务公司集中清运、妥善处置我院所产生的医疗垃圾以落实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减少危险废物毒性排放,保障医院平稳运行。现公开进行市场调研。
(三)项目基本要求
1、院方根据医疗废物重量向供应商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用,费用不得超过《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院方按月向供应商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
2、医疗废物处置的种类依照由国家卫生部和环保总局共同印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3、院方、供应商须指定相关人员在院方医疗废物暂存库交接医疗废物。
4、 交由供应商处置的医疗废物在交接时应过秤计量,由院方、供应商相关人员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日后统计核对的依据。
5、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运输。提供专用转运设备,采用一日一次清运方式。
6、供应商应于每日的7:00前清运院方存放在暂存库内的全部医疗废物,当天清运服务完毕。
7、当日7:00 点后进入暂存库的医疗废物应于第二天全部清运完毕。
8、若恰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当日医疗废物产生量不大时,供应商应书面与院方协商确定清运时间,但不得超过48小时。
9、供应商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安全处理处置院方交付的医疗废物。
11、供应商若因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第三方阻扰)不能及时清运医疗废物时,应在出现突发事件后2个小时内电话通知院方。
12、供应商应于突发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 并恢复清运院方的医疗废物。
二、调研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格式自拟)
6.提供《福建省危险废物经营可证》复印件
7.《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及投递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3日8:00时——12月17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投递文件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8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20号楼6楼602办公室。
3、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91-63179530
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
2024年12月13日